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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品生活网:有多少小剧场被迫成企业 中国小剧场的身份之惑(1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  来源:中国文化报  作者:秋痕  版权声明,必须查看=>点击进入




“就新加坡的实践而言,民间一些自发的、注重社会效益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对文化市场整体的发展影响很大,不仅可以增加民营文化企业的话语权,甚至可以影响政府文化政策的制定。”冬日的一个下午,北京东棉花胡同蓬蒿剧场,在文化沙龙讨论“市场经济下民间文化组织的困境与发展”这一主题时,新加坡九年剧场艺术总监谢燊杰介绍的新加坡的情况,引起在场人士的兴趣。
这是由香港发起、具有30余年历史、日前首次进京的“旅程艺术节”中的一个片段。该艺术节不仅带来了8台内地和香港的民间优秀剧目,还设置了4个论坛及3个文化沙龙,讨论与思考的都是当下zhongguo民间文化组织、机构所面临的实际问题。
“被迫”成为企业
2008年,牙医王翔用自己的积蓄在北京创办了民间独立小剧场——蓬蒿剧场。虽然前期投资仅有100万元,但就是这笔“小数目”,他却一直都收不回来。这几年,王翔每年都拿出自己的诊所收入的60余万元来维持剧场运营。为支持民间戏剧创作,他对所有演出都不收取场租。他说:“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收回成本。蓬蒿人即普通人,我只是想让更多的普通人能走进剧场,同时也为社会、为民间文化发展多做一点事情。”
显而易见,王翔创办这个剧场的初衷不是为了盈利。他花自己的钱办剧场,只是为了让更多百姓可以圆自己的“文化梦”。然而令他困扰的是,在现行的政策下,他的剧场只能获得一个“企业”的身份。“什么是企业?企业的第一要务就是赚钱盈利,但那也就完全背离了我的初衷。”王翔说。剧场成为企业后,王翔不但要继续承担日益昂贵的房租、剧场管理费用,还得承担沉重的税费。虽然近几年“北京蓬蒿”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,但王翔的苦闷也越来越多了:是以自己微薄的力量继续支撑下去?还是要放弃最初的梦想?
“为什么会成为企业?有政策方面的原因,也有其自身的原因。”北京观戏堂经理、文化评论人赵国君表示。他认为,民间文化机构想获得“非营利”身份必须要具有主管、主办这两大“挂靠”单位,而这种条件往往是民间文化机构不具备的。另一方面,长期以来民间文化机构受政府管控,自主性不强,灵活性不高,细化的政策指导和完善的立法建设都相对滞后。“其实这些文化机构自身也存在融资能力不强、管理尚不规范等问题。但它们的社会价值普遍大于商业价值,因此‘企业’依然不是最适合它们的身份。”赵国君说。





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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